看到這篇文章,我所想到則是一個多月前發生的事:

( 圖片來源:維基百科 )
不,我所要講的不是這個。
在正式進入今天的主題之前,我想還是先用點輕鬆的方式呈現:
如果有看浪子兄部落格的人,就會知道他在幾個月前,針對微網誌現象寫過一篇評論:
不過,光是這樣或許還不足以解釋,這類社交平台風靡的現象,進而,從社會學理論當中,帕森思對社會關係、互動情境提出之「模式變項」的觀念看來,這種社交平台之所以風行,八成是因為,它們的使用者或參與者間,可以輕易建立情感投入、歸屬、廣泛性義務、特殊性對象判斷法則的社會關係或互動情境……。
接下來我所做的,只是簡單的延伸解讀罷了。
時至今日,我對微網誌的使用仍然抱持著與當時相同的態度:「這類平台」只是應行動上網的需求而生的產品,頂多增加了一種交流上的「便利性」(當然,到底使用facebook的「上網費」與傳簡訊的「以字計費」哪一個比較便宜、便宜多少,還需要相關數據加以說明),並不是增加了一種「必要性」。
N世代必須趕快省悟,務必使用社交網站(譬如,Facebook)上的隱私保護設計,並且自己很小心選擇張貼哪些照片。如果你已將某件事告訴500位朋友,你就必須假設這件事已經昭告天下,所有人都知道了。隱私不僅是社交網站上的問題,就連在網際網路上它都是巨大而尚待解決的難題。
~~《N世代衝撞》,P.453
所以在漫畫中塞爆部落格頁面的一堆微網誌,純粹是為了「笑果」去申請的。實際上我現在真正在用的只有兩個:Plurk是對外公開的,Facebook只會在朋友、學校同學之間作流傳。除此之外,我也很少花時間在微網誌上,主要原因如下──
1.我每天的活動範圍不外乎家裡和學校,根本毫無「行動」可言。
2.我手機無法行動上網,所用的都是基本功能。因為老母說行動上網很貴不給辦
更重要的一點:你最好是可以一邊走路一邊捧著一台12吋NB上網啦!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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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ATE: 10/24/2009 11:47:00 P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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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KK可能玩不動了?
LKK只要基本功能就行了。
However,LKK承認網路的傳播能力無遠弗界,應該是行銷的最佳利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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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ATE: 04/17/2010 06:34:00 P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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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對事情有很多獨特的見解耶
讀你的網誌滿有趣的